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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代表大会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代表大会概况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4-02-01 | 浏览:1141次 ]

凤翔人民代表大会是凤翔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凤翔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全范围内进行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计划和预算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全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长、副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本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六)改变或撤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十二)撤销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宝鸡市凤翔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115日至17召开。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2年计划和预算;票决确定了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依法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凤翔区出席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