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宝鸡市凤翔区人大网站!

理论研究


人大干部应带头禁烟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01-24 | 浏览:4393次 ]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教科委主任 吕军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笔者以为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干部更应带头禁烟。

首先是因为各级人大机关本身是一个公共场所,《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党政机关内吸烟”,这本身就可以减少烟雾的污染源,有利于公众的身心健康。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可以给全社会起到一个示范引导的作用。在我国,一直就有一种“民向官看齐”的习惯。近代以来,历次禁烟的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官吏要求普通群众禁烟,而官吏私下吸烟。普通群众习惯向官吏看齐,能不能真正禁烟,他们看官员是否真正做到。如果官员能以身作则,民众自然而然会慢慢地遵守禁烟的规定,否则,禁烟只能是一阵风。

其次,人大干部的率先垂范,在公众场所带头禁烟,本身还能促进法制社会建设。早在2003年,中国政府就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承诺20111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实现100%禁烟。2011511日起,原卫生部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室内公共场所取消吸烟区的规定生效。可时至今日,除了机场等少数公共场所真正实现了禁烟,许多公共场所,仍然是烟雾缭绕,普通群众对政府的承诺产生了质疑。这不仅有损政府的公信力,同时也有损法律的权威。人大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模范遵守国家的规定,从而带动全民守法,不仅可以减少公务接待中香烟的开支,还可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人大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能否真正做到,有人可能怀疑,就像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些干部不能在公共场所大吃大喝,却躲到私人会所吃喝,真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此,笔者建议,对各级包括人大干部在内的机关干部要有刚性的约束机制。《通知》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我以为,承担监督职能的人大机关“正人应先正己”,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同时,还应监督“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在公共场所禁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带动全社会养成遵纪守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