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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3-11-28 | 浏览:299次 ]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报经区委同意,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区人大机关八楼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期一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八章);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3.人事事项。

二、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区人大机关八楼常委会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或一名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长青镇、南指挥镇、虢王镇、糜杆桥镇人大主席和各一名区人大代表。

邀请区委、区政协领导指导会议。

四、其他事项

1.请参加人员着正装,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2.请区融媒体中心派员做好会议报道。

特此通知

附件: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回馈书


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