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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县人大机关科级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0-09 | 浏览:1194次 ]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和县委第六督导组有关要求,现就县人大机关科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关于2014年—2015年相关制度建设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要求,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整改落实的治本之策,坚持做到边查找问题、边治理整改、边完善制度,以“钉钉子”的精神反对“四风”,为全面加强人大监督职能,推动“三个凤翔”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二、工作任务

(一)工作监督类制度

1、制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2014年出台。梁振宇副主任负责,由县人大办公室落实,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2、修订《关于县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2014年出台。冶新科副主任负责,由县人大财经工委落实,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3、制定《关于专题询问实施办法》,2014年出台。梁振宇副主任负责,由县人大办公室落实,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4、制定《关于“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2014年出台。梁振宇副主任负责,由县人大办公室落实,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5、探索制定《任命人员履职评议办法》,2014年底出台。梁振宇副主任负责,由县人大办公室落实,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6、修订出台《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2015年上半年出台。梁振宇副主任负责,由县人大办公室落实,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7、探索制定《新任人员任后监督办法》,2015年出台。梁振宇负责,由县人大办公室落实,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8、探索制定《代表履职监督暂行办法》,2015年出台。梁振宇负责,由县人大代工委落实,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作风建设类制度

1、修订《关于加强常委会会议纪律的规定》,2014年出台。梁振宇副主任负责,由县人大办公室落实,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2、修订《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制度》,2014年出台。梁振宇副主任负责,由县人大办公室落实,主任会议通过。

(三)机关管理类制度

修订县人大常委会机关5项管理制度,包括《请休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餐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机关文件内部处理程序及规定》,2014年修订出台。梁振宇副主任负责,由人大办公室落实,主任会议通过。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县人大机关科级班子制度建设由李永涛同志总体负责,各工委分工落实,相关科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做好相关制度起草制定或修订工作。各工作机构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完成制度制定完善任务。

2、开门建制。对涉及群众和代表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代表、群众的意见,确保制定修订出台的每一项制度针对性强、可实用、可操作。加强制度的公开和宣传,推出的制度要及时公开,并向代表、群众做好宣传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监督。县人大办要及时跟踪掌握各工作机构制度制定修订进展情况,做好协调指导。同时,对制度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制度建设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