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凤翔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决定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3-12-30 | 浏览:1285次 ] |
(2013年12月27日凤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凤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局长赵天佐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凤翔县生态县建设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了《凤翔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2—2020年)》(草案)。 会议认为,《凤翔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2—2020年)》(草案)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凤翔县关于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活力凤翔、美丽凤翔、幸福凤翔的实际和“一区两城三基地”的规划要求,对于加快凤翔县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议决定,批准《凤翔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2—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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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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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