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通知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3-10-25 | 浏览:1190次 ] |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通知 各镇人大及有关单位: 根据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有关规定,报经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汇报并对承办单位实施满意度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13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 二、测评地点 西凤大酒店16楼3号会议室 三、参加代表及人员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建议的代表,提建议的领衔代表和部分附议代表;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工部、县妇联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工委负责人。 邀请县委、县政府各一名领导指导参加会议。 四、汇报测评形式 召开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工部、县妇联等承办单位分别汇报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当会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几点要求 1、各镇人大、各承办单位和县人大代表要高度重视这次汇报测评工作,确保测评客观公正,达到预期效果。 2、参加会议的代表(名单附后)由所在镇人大负责通知,并统一组织报到,准时参加测评大会。 3、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精心搞好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证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4、请县广播电视台、《凤翔视窗》编辑部派员报道测评情况。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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