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3-09-23 | 浏览:1124次 ] |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3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8时30分,在西凤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一天。 二、会议建议议题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2013年1-7月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2013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3、审查批准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5、审议通过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监督工作流程暂行办法》(草案); 6、讨论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整治城乡环境、建设最美乡村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7、人事事项。 三、参加人员 出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列席:县人民政府县长或一名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和一名副职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柳林镇人大主席和一名县人大代表,长青镇人大主席和一名县人大代表。 邀请县委、县政协各一名领导参加指导会议。 请县广播电视台、《凤翔视窗》编辑部派员报道会议。 特此通知。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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