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宝鸡市凤翔区人大网站!

领导讲话


在凤翔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03-29 | 浏览:1201次 ]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明明

2014328日)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实施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关于县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修订稿)。从审议和测评情况看,大家对扶贫开发工作总体是比较满意的,对今天审议通过的两项制度也是充分肯定的,会议开得圆满成功。下面,结合审议情况,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筹推进,整体开发,全面提升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扶贫开发是一件关乎落后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脱贫致富的实事好事,也是一件关乎我县能否真正在全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全县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科学谋划,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扶贫村的水、电、路及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大变样,产业发展有了新提升,群众的腰包慢慢鼓起来了,扶贫村的干部群众也有了精气神,贫困人口逐年减少,总体工作得到了省市县的充分肯定,广大群众也是比较满意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相对贫困地区由于思想观念滞后,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差,人口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主导产业支撑乏力,资金不足等诸多因素制约,扶贫开发工作任重道远,仍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探索扶贫开发的新路子和新模式,努力提升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水平。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反贫困是世界性难题。目前我县仍有8万多贫困人口,其人均年收入不足2400元,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过万元的平均水平差距很大,试想一下这些人的生存状况,我们就更加体会到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要大力引导全县社会各界树立公德心、发扬友善情,大力支持和踊跃参与扶贫帮困工作,努力形成关注贫困、关注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急困难群众之所急,想困难群众之所想,把扶贫帮困的基础性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推动全县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二要整体统筹开发。在工作中要坚持统筹开发,整体推进原则,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合力攻坚的大扶贫格局。要依托开发项目,整合资金资源,用足用活政策,把扶贫工作的重点放在连片整村推进上,放在支持扶持发展壮大项目和主导产业上,放在新型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上,放在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意识上,真正使扶贫工作走出一条变被动“输血”为主动“造血”的路子三要强化保障措施。任务要落实,保障措施是关键。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要通盘考虑,集中力量整合项目资源,强化项目支撑保障;要加强项目资金配套,新增财力向扶贫开发倾斜,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强扶贫开发专业人才培养,强化人才保障,促进贫困人口早日甩掉贫困帽子,与广大群众一道步入小康社会。

二、提高认识,把握要求,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法密而不疏,律严而不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主要目的是防止法律之间冲突,文件与法律不符,维护法制的统一。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人大的相关要求,经过反复调研酝酿,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从今天会议审议情况看,大家对这个《办法》是充分认可的。希望县人大、县政府及各镇人大能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县政府及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办法》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明确工作流程,明白基本要求。要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认真学习《办法》,积极宣传《办法》,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社会关注度和公众参与度,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真正成为公众了解和参与政府工作的重要渠道和窗口,增强政府机关决策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二要认真组织实施。一方面,要积极围绕《办法》的实施,确定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构建基本的工作框架。另一方面,要按照《办法》要求的时间、方式、程序等,把依法应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报备范围,及时报备,不错报,不漏报,不瞒报,提升报备率,全面落实好备案审查工作。县人大各工作机构要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督促和支持政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要加强督查督办。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反映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真实情况、质量和水平,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年度考核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县人大办公室要高度关注《办法》落实的不同情况,强化督促指导和沟通协调,确保文件及时备案审查。

三、严格程序,认真实施,全面提高财政预算监督工作质量

财为庶政之母。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加速推进,赋予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更多实质意义的内容。替人民管好“钱袋子已经成为广大群众的热切愿望。这次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县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的修订,就是根据各级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组织进行的。目的是通过有效地监督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提供更加有效地财政保障。这个《办法》已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特别是财政、审计等相关方面的意见,在今天的审议中大家对《办法》是十分赞同的。制度的制定贵在执行,希望人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以《办法》的修订出台为契机,继续完善相关要求,加强预算管理监督,促进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促进阳光财政。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口径预算监督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办法》内容,进一步明确财政预算监督主体、对象、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为依法理财,依法监督奠定思想基础。二要强化预算管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细化预算内容,推进预算公开化、科学化、合理化。要严格执行“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调整的事项,要认真研究分析,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切实维护预算的权威性。三要增强监督实效。县人大相关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坚持事前介入、事中审查、事后问效,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坚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做到肯定成绩要“真”,指出问题要“实”,提出建议要“准”,不断提高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