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情况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3-05-26 | 浏览:130次 ] |
5月26日,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华带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忠参加活动。
检查组先后深入城关镇六营村泥塑体验园、田家庄镇南小里村木版年画传习所、糜杆桥镇西白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区人民剧团和柳林镇亭子头村酒海加工专业合作社等点位,现场了解了凤翔泥塑、木版年画、西府曲子、秦腔、酒海制作技艺等非遗项目发展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副区长李忠汇报了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工作情况,检查组成员座谈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思路,深挖非遗资源,广泛开展项目普查、整理登记、技艺培训等工作,加快文旅商体融合,全区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检查组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查组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行动自觉,全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重视程度。要进一步增强非遗传承和保护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将非遗保护、保存、发展及本级传承人补贴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关注接近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记录性、抢救性措施加以保护。二要持续增加投入,夯实工作基础。要加大区非遗保护中心和各类传习所、体验园、非遗村镇和街区的规划建设,培养扶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养新生代非遗传承力量,让非遗传承做到后继有人。三要持续挖掘潜力,实现文旅融合。要注重在传承中创新,加快非遗文化成果转化利用,开发大众化非遗文创产品,带动游客参与体验消费,让非遗文化与现代生活和消费相结合,推动非遗传承保护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在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和传承。四要加大普法宣传,增强保护意识。要创新宣传形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宣传教育,保护非遗文化,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的文化自觉。 |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4-11-27]关于公民旁听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公告
[2024-07-26]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4-07-25]关于公民旁听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公告
[2024-05-28]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1-12]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宝鸡市凤翔区202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01-12]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公告
[2024-01-12]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宝鸡市凤翔区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