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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领导活动


宝鸡市人大来凤调研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7-03-23 | 浏览:846次 ]

322,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君带领市人大调研组来我县调研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利明陪同调研。

在上午召开的的座谈汇报会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利明汇报了我县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听取了检察院“一室一台”工作机制情况介绍,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及参会的律师代表、市人大代表围绕侦查监督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座谈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一行还深入检察院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了解了信息共享和沟通平台的运行情况。

富君主任一行对我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凤翔县检察院能立足两项监督职能大胆探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创新和完善侦查监督体制机制,监督意识不断增强,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侦查监督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纷呈,整体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具体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监督机制不断创新。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一室一台”监督机制,设立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和16个“刑事办案监督台”,严格落实“检察官工作日”制度,前移了监督关口,实现了侦查和监督工作双赢的良好效果。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捕前和解实施办法》、《重大疑难案件侦查和同步监督实施办法》等六项规范性工作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工作。二是队伍建设卓有成效。狠抓干警业务培训和以赛促训工作,多次选派侦监干警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青年干警开展案例研讨活动,将侦监干警培养成为业务骨干和能手。近三年来,侦查监督业务在检察系统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三是监督实效不断提升。县上始终坚持将打击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等民生领域犯罪作为打击重点,近3年来监督立案和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盗伐林木案件1件、销售假药案件2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3件,所办案件均程序合法,无超时限办案,无逮捕后撤案、不起诉和判无罪以及复议、复核后改捕案件。

富君主任指出,市、县两级在侦查监督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相关部门接受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公、检、法、司等行政执法机关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意识还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 二是“两法衔接”不够紧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不畅影响了监督效果。受办案时限、办案纪律的有关规定的制约,目前检察机关还未能完全实现与相关执法机关完全的信息共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三是侦监工作力量不足。侦查监督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侦办案件又有严格的时限要求,而各级侦监力量普遍不足,像凤翔县侦监科只有3名工作人员,严重制约了案件办理的效率。

富君主任希望市县两级执法和司法机关要立足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意识,把握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质量。一要增强被监督意识。侦查、审判、执行等机关要从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充分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认识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实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二要加大信息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拓展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司法系统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扩大案情公开范围,实现办案全程监督,化解信息不畅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影响。三要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监督力度。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介入事关发展大局、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信访案件的处置,把民生领域、经济发展领域犯罪作为监督的重点,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全程监督,为党委、政府提供正确的检察建议,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