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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领导活动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宏利履职情况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6-09-07 | 浏览:716次 ]

96,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翔带领视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宏利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视察组首先深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实地察看了刘宏利同志个人履职情况。召开了履职情况汇报会,与会同志听取了刘宏利同志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发放了干部履职视察测评和征求意见表。会后,视察组与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部分镇领导,法院各庭、队、室负责人以及法工委委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刘宏利同志履职情况。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平陪同视察。

视察组指出,开展干部履职监督、听取干部履职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又是主动适应新常态,注重人事有机结合,不断拓展监督形式,扩大监督范围,提升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也是对任命人员履职监督常态化的需要。2015,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薛晓辉开展了履职视察检查,从履职视察实践来看,履职对象通过接受人大履职监督,提升了综合素质,改进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分管工作,干部履职监督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引起了良好反响,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也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视察组强调,要按照履职监督暂行办法和工作流程规定,严格程序,注重环节,把握标准,切实做好干部履职监督。一要撰写好履职报告。刘宏利同志要认真总结个人履职情况,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科学分析研判,正确对待工作得失,提早撰写并修改完善好履职报告,能够从报告中真实反映出自己如何履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存在问题不遮不掩,客观对待;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便于操作。二要开展好视察检查活动。县人大视察组要及时与县法院协调对接,筹备开好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座谈汇报会,充分听取大家对刘宏利同志的意见建议;要通过查资料、看现场、走访干部群众等形式,全面查看刘宏利个人工作情况和工作实效。三要写好履职视察报告。县人大视察组要根据平时了解和掌握到的实际情况,以及刘宏利同志的个人履职汇报,结合实地查看工作实效,总结提炼出刘宏利同志个人履职监督视察报告,科学评价刘宏利同志履职工作情况,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视察意见,提交主任会、常委会审议。四要搞好整改落实。刘宏利同志要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测评结果和评议意见,认真兑现自己的履职承诺,对照个人自身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个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目标和时限,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

视察组要求,开展干部履职监督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抓好落实。一要高度重视,自觉配合。县人大视察组成员要学精学透学懂《履职监督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结合刘宏利同志个人工作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确保程序规范,环节到位;刘宏利同志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要能够从汇报材料和实际工作中,反映出个人贯彻执行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和个人勤政廉洁情况等,从而不断增强依法履职尽责、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真正通过履职监督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要严谨细致,客观公正。要按照《履职监督暂行办法》规定和操作流程以及实施方案安排,认真负责,注重程序,严把环节,严谨细致地做好履职监督视察检查、汇报座谈、民主评议等各项工作,坚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参与这次干部履职监督的县法院干部职工要认真参与监督视察和评议座谈工作,要按照“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的要求,科学客观地评价刘宏利同志个人工作业绩,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帮助和促进刘宏利同志解决个人自身存在问题,不断推进审判工作的高质高效落实。三要严格纪律,注意保密。要严格工作纪律要求,注意保密工作,根据刘宏利同志个人工作情况,合理确定座谈谈话范围,认真听取真声音,收集真意见,全面了解刘宏利个人履职情况,谈话过程要严格保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不外泄个人秘密;参与这次干部履职监督的法院干部职工也要树立党性原则,不发泄私愤,不搞小动作,不外传人大履职监督过程中不利于团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