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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领导活动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县政府副县长王伟波同志履职情况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10-22 | 浏览:2338次 ]

1021,凤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明、副主任梁振宇带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县政府副县长王伟波同志履职情况开展了监督视察视察组首先召开了履职汇报会,当会听取了王伟波同志个人履职情况报告,现场发放了干部履职视察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明作了重要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振宇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海斌,副县长袁军平参加汇报会。会后,视察组与县政府有关领导,王伟波同志分管联系的县级部门和包抓镇负责人,县政府办所有科级领导和股组级干部、包抓项目和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进行了个别谈话,详细听取了大家对王伟波同志履职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建议。随后,视察组一行深入城关中学扩建工程、县中医医院搬迁新址、柳林综合文体中心、县计生服务站、周家大院等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全面了解了王伟波同志履职情况。

王明明强调,开展干部履职监督既是法律规定,又是形势要求。《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赋予了人大工作监督权、法律监督权和人事监督权。“一府两院”负责同志由人大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大监督,是宪法法律明确规定的。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去年十一月份、今年元月份召开的省、市委人大工作会,以及今年六月份中共中央转发的《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意见》,都对加强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规定,对人事监督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本级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在一届任期内必须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至少汇报一次履职情况,接受人大监督。

王明明指出,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各级会议决定,紧贴我县实际,创新性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的县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履职监督暂行办法》,根据政府副县长、部门局长和法检院副职领导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三个监督实施细则。特别是前期实施的对财政局长、卫生局长、文广局长和法检院各一名副职领导履职视察监督覆盖5个不同工作领域,视察过程中先后查看点位36个,走访干部群众450多人次,个别谈话160多人次,发出审议意见52条。整个履职监督过程,程序严格,要求明确,操作细致,效果良好。视察组以对党委负责,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对履职对象负责的态度开展干部履职监督,做到了客观公正,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履职对象通过接受人大履职监督,提升了综合素质,改进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各自分管工作,干部履职监督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引起了良好反响,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王明明要求,开展干部履职监督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监督方面的初步探索和实践,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抓好落实。一要精心组织,确保监督实效。要按照《履职监督暂行办法》规定和操作流程以及实施方案安排,认真负责,注重程序,严把环节,严谨细致地做好履职监督视察检查、汇报座谈、民主评议等各项工作,确保程序规范,环节到位;要根据王伟波同志的个人工作情况,合理确定座谈谈话范围,认真听取真声音,收集真意见,全面了解王伟波同志个人履职情况,谈话过程要严格保密;视察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履职视察意见,促使任命人员依法高效履职。二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王伟波同志要端正态度,消除顾虑,积极配合,认真回顾总结成绩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目标和措施,认真撰写修改好个人履职报告,不断增强依法履职尽责、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真正通过这次履职监督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促进分管工作。三要客观公正,严守组织纪律。参与王伟波同志履职监督的各分管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基层干部职工要本着对党负责,对全县工作负责,对王伟波同志个人负责的态度,以积极良好的心态认真参与监督视察和评议座谈工作,严格纪律,注意保密,要客观公正,不泄私愤,不搞报复,不掺杂个人消极因素,科学评价王伟波同志的工作业绩,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意见,帮助和促进王伟波同志解决个人自身存在问题,更好地履行职能职责,更好地服务全县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