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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社会和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4-02-28 | 浏览:4548次 ]

主 任:韩鸿祥

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在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需要讨论审议的重大问题,并对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和议案进行研究审查,提出审查报告。

二、调查了解区政府在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为常委会决定有关事项提供参考。

三、检查全区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

四、负责全区在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具体实施办法的讨论、审查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关报告。

五、负责审查处理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报告、汇报等。

六、负责组织实施常委会对属于本工委所联系的政府部门有关工作的各项视察、检查、调查活动,起草相关视察、检查、调查报告以及领导讲话、汇报等。

七、配合搞好省市人大组织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安排实施全区雍城环保世纪行活动。

八、做好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监督工作方面人大信息宣传工作。

九、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