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开展情况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1-04-19 | 浏览:4215次 ] |
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开展情况 4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明、副主任邓辉带领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翟晨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区图书馆、周家大院、区博物馆、先秦陵园博物馆、紫荆山会议旧址等地实地察看并详细了解了全区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副区长翟晨辉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区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紧紧围绕我区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区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近几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文物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普查和宣传等各项工作,目前我区文物安全工作总体形势平稳,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发展。一是文物保护宣传不断加强。区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能够坚持法规宣传与弘扬传统文化相结合,每年在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统筹文化宣传资源,在城乡巡回播放文保相关宣传电影80多场次,组织文物知识宣传下基层、进校园、进社区、进学校,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周家大院等专题宣教活动,印发文物保护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二是文物保护措施得力。区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坚持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统筹协调的原则,制定印发了《田野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秦雍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在项目审批中将文物保护作为前置程序,有效规避了文物保护范围内违规、违法建设问题的发生;聘用了45名群众文保员,制定了《凤翔县群众文保员管理办法》,建立“双随机”巡查机制,2019年全年共出动巡查人员680余人次,2020年巡查1200余人次,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筑牢了文物保护安全防线。三是文物保护项目正在推进。区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完善了《秦雍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雍城遗址保护利用策划方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等相关规划方案,为今后全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奠定了基础;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了秦穆公墓整修、博物馆环境提升、周家大院民俗陈列等项目,开发了紫荆山会议旧址;总投资2亿多元的新建雍城博物馆,马家庄宗庙遗址、凌阴遗址等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实施,将为凤翔区的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提供重要支撑。四是文物保护执法力度持续增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连续开展了“猎鹰”“战鹰”等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近年来破获案件60余起,抓捕犯罪嫌疑人近50人,追缴文物104件、组;对7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倾倒垃圾、无保护碑、界桩倾斜和违章建筑等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明确了管护责任;将文物行政执法、打击文物犯罪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共发现文物领域扫黑除恶相关线索11条,受到了市文物局和扫黑办的肯定,连年荣获省、市文物安全先进县(区)、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检查组指出,我区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文物保护意识还不够强。《文物保护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还未将《文物保护法》的宣传纳入全区普法规划,部分领导干部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群众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意识淡薄,还未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爱护文物、自觉遵守文物法规的浓厚氛围。二是文物保护人才缺乏。区文物局与文化和旅游局是两个牌子,一套班子,局内设文物股3名工作人员均为借调人员。承担文物执法任务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编制20名,目前在编在岗仅有5人。文物鉴定、修复、研究等方面的技术力量不足,相关工作开展困难。三是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区级财政每年投入20万元文物保护经费,不能满足我区当前文物保护工作的形势和需求,文物征集、修复、展出、文保设备更新等方面工作也受到掣肘。四是文物保护机制有待完善。2015年出台的《凤翔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有效期已过,新《办法》尚未出台,给日常文物管理与执法带来困难;文保单位和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形成文物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区、镇、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管护机制还不够完善,田野文物的技防设施还不够到位、给田野文物保护带来风险。五是文物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对文物资源开放程度不高,展示不够,合理利用手段不多、社会参度与不够。没有建成有一定影响力的遗址公园和示范区,文物在推动文旅融合及相关产业发展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把凤翔文物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文物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检查组要求,区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要始终把贯彻落实好《文物保护法》作为保护文物、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总抓手,紧扣问题,科学施策,强化保障,积极作为,努力推动全区文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实施五大战略,聚力打造一区四城,加快建设宝鸡副中心,勇当陕西发展排头兵,奋力谱写凤翔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将文物保护法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法制意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知识,让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保知识走进机关、学校和社区,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紧抓秦文化助推战略实施和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机遇,加大对全区各级干部《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全区各级组织和全体干部自觉维护《文物保护法》,自觉按照法律要求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二要加大管护力度,切实保障文物安全。区政府要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要加快修订完善,重新出台《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为文物保护、管理、执法提供政策支持;要完善各文保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文保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文保单位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能力;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破坏、盗窃文物的违法案件,继续坚持项目选址时文物审批程序前置,凡建必探等文保措施,避免文物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违法建设等问题的发生。三要不断拓宽视野,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区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要坚持“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要加大文物展示交流力度,提高藏品利用率,让更多的凤翔文物通过交流展览走出去,提高凤翔文物知名度;要加强红色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切实把紫荆山会议旧址、竞存小学原址等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发挥凤翔遗迹众多,文物资源丰富的优势,打造凤翔文化创意品牌,让凤翔深厚的历史文化得到更好的展示,让文物资源在创建全国历史名城中发挥积极作用。四要拓宽筹资渠道,保障文保资金需求。区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的相关规定,保障文物的抢救、保护和日常管理所需经费;要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支持,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要探索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公益性基金等平台,采取社会募集等方式筹措资金,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五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文物保护水平。区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队伍建设。要配齐人员,充实力量。加大文物专业人才招考招录力度,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对现有文物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文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鼓励支持文物工作者开展文物保护科学研究;要加强全县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进入文保员队伍,强化管理考核和教育培训,提高文保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使这支处在文物保护第一线的队伍真正发挥作用。六要紧密沟通协作,汇聚部门强大合力。区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依据《文物保护法》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各方力量,切实形成文物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文物部门要认真履行文物保护法定职责,研究制定文物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对文物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公安、发改、国土、建设、市场监管商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在打击文物犯罪、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建设审批、文物市场管理、非法文物经营行为查处等方面发挥保护文物的作用。同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凤翔文物保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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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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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4-07-25]关于公民旁听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公告
[2024-05-28]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1-12]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宝鸡市凤翔区202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01-12]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公告
[2024-01-12]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宝鸡市凤翔区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