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海芹来凤开展《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0-09-21 | 浏览:1067次 ] |
9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海芹带领市人大调研组来我县开展《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明、副主任王红玲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雍兴路宠物医院和新都市花园东区,认真查看了我县在犬只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详细了解了在犬只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随后召开了调研座谈会,与会的县公安局、城管监察大队、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城关镇、南大街社区、凤鸣路社区等单位负责同志对犬只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围绕各自职能职责对《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海芹作了讲话。 曹海芹指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犬的人数越来越多。但与此同时,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越来越多,不仅激发了社会矛盾、破坏了环境卫生,影响了文明城市创建。同时,从公安和卫健部门提供的数据看,犬只伤人、犬只扰民的事件越来越多,呈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人身安全,因此,制定《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犬只管理进行规范、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养犬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曹海芹对我县的犬只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各职能部门能够认真履行各自职能职责,采取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犬只管理相对规范,对《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凤翔县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建议,提高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执法管理,推动形成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县城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各个职能部门要按照现有的管理模式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犬只管理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调研组还对《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情况、立法理念和大家讨论比较关注的犬只管理的牵头部门、处罚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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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宝鸡市凤翔区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