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县政府《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8-04-27 | 浏览:2461次 ] |
4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明、副主任王红玲带领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落实《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县政府副县长闫鸿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东湖路品味美食城、城关镇小沙凹村陈晓新食品加工店、范家寨镇食药监所和雍州古镇景区,实地查看了我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闫鸿林所作的关于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与会同志围绕我县《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座谈发言,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红玲作了讲话。 检查组认为,自2016年1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以下简称“三小”)经营行为,《条例》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一是组织机制相对健全。成立了全县“三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镇食药监所,选配了兼职协管员,覆盖县、镇、村三级的“三小”监管网络基本建成;建立完善了《凤翔县“三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凤翔县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凤翔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提升改造工作补助奖励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落实了小作坊信用等级管理机制、开(歇)业报告制度、标签管理制度和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确保了监管工作有章可循;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中持续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了《条例》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增强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管水平稳步提升。落实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的工商注册、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制度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证》制度,做到了依法审批、持证上岗、合法经营;以创建促提升,建成了东湖路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表彰命名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32家,有效地提升了全县“三小”整体水平;与相关部门经常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三小”综合整治10余次,立案查处“三小”食品违法案件20余件,有力地净化了“三小”食品市场秩序。三是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三小”摸底调查,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一户一档,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对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过程逐一记录。我县连续两年被市政府命名为食品安全示范县,范家寨镇成功创建了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 检查组指出,我县在贯彻《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够深入和广泛,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率不高,大众食品安全意识还未真正深入人心。个别单位贯彻《条例》意识不强,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三小”从业人员对《条例》重点内容了解不够,法制观念淡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欠缺,对不合格产品的辨别能力不强;二是监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我县从事“三小”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大多不具备专业的食品快检能力,执法设备不够齐全,部分食品安全检测项目无法开展,制约了监管水平的提高;部分摊店从业人员少、营业时间相对灵活,流动性大,给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三是监管执法力量还需加强。全县共核定编制51人,但实际在岗仅34人,镇食药监所多为兼职人员,不能专职专责开展“三小”食品监管工作,且大多数监管人员没有监管执法资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三小”监管水平的提高。 检查组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存在问题,强化法制思维,积极改进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推进《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一要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把“三小”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组织“三小”经营者学习《条例》相关规定,促使食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知法守法,合法经营。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广大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鼓励消费者举报“三小”经营违法行为,努力培养大众食品安全意识;要将传统宣传形式和现代宣传形式相结合,推行以案说法,在媒体设立食品安全红黑榜,公开曝光食品安全案件,加大公开曝光频次,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高他们依法经营的意识。二要强化依法监管,净化食品市场。要实行日常工作、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法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经营者整改到位、执法措施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能、监管区域,明确相应责任人,建立和落实日常检查、抽查和抽检职责,建立监管执法长效机制。要建立“三小”食品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便于群众查询食品安全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现监管措施多元化和监管效果最大化。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摊贩集中经营场所、临时场地的划定和建设,提供水电接入服务,为规范经营提供必要的条件。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要采取招考招录、内部调配、公开遴选等形式,补充专业人才,有效解决县、镇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和检验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对执法监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技能,从根本上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要逐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逐步解决基层执法设备、办公设施不足的问题,配齐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要积极向上协调解决我县监管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证的问题,为监管人员配备统一的制式服装,增强监管执法的威慑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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