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县检察院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工作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7-10-24 | 浏览:3834次 ] |
10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红玲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县检察院“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县检察院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集中检查前,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利用十余天时间,先后深入到全县12个镇、检察院相关科室进行了前期调研,初步掌握了县检察院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 检查当天,检查组先后深入县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和预防职务犯罪科等部门,实地查看了县检察院“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永祥关于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检察院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县检察院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近年来,县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坚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了全县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考核自侦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办案小组,定任务、比效率,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保证;实行了“三长”联动一体化,侦、捕、诉一体化,监督保障一体化的办案机制,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八项措施》,为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查办措施有力。组织干警学习了解具体涉案领域的相关政策要求,便于干警了解程序、掌握政策、发现问题和线索,增强了案件查处的针对性和案件查办的效率;通过多种现代新媒体资源获取案源线索,适时向外公开案件,接受群众的监督,邀请群众旁听审理,增强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感;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联合县纪委、组织部、民政局等单位,对全县所有村干部分期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定期到镇村进行宣讲,提高了镇村干部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查办重点突出。将“三农”补贴、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生态环境和执法司法等领域作为查办的重点,部署开展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近四年来,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35件46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犯罪行为,教育了干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检查组指出,县检察院在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宣传教育不到位。对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不够、群众的知晓率不高;宣传的形式相对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方法不够灵活,不便于群众接受;二是查办渠道不畅通。检察院以查办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线索为主,主动寻找案源线索较少;案件查办渠道不通畅,个别涉案单位不配合执法活动,导致执法办案中存在一定阻力,特别是渎职侵权案件中的“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两法衔接”平台的监管有待加强,信息上传不及时或者不上传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职务犯罪的预防体系不平衡。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中,部门与镇、村重视程度、预防教育措施严重失衡,部门好于乡镇、乡镇好于村级、经济条件好的村好于经济条件一般的村,由于思想不重视、教育不经常导致的认识偏差引发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检查组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针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积极整改落实,全面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深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要在采取传统宣传媒介和形式的基础上,创新理念,灵活形式,采用典型宣传、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用鲜活的案例教育基层干部、影响群众,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职务犯罪的种类、犯罪途径、量刑标准、典型案例等制作成影像图书资料、微电影等,用最简洁、直观的图文代替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使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预防职务犯罪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二要理顺查办渠道,打击职务犯罪。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对县域内职务犯罪形势的研判,关注县内的社会动态,从社会事件中寻找线索,稳步扩大案源,经常深入基层,发动群众,利用QQ、微博、微信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多渠道获取线索;要把触角向民生领域延伸,根据行业特点, 深入分析、评估研判,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推进专项查案工作深入开展;要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强化安全防范,提升办案质量,注重社会效应,消除社会隐患。三要健全预防体系,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预防体系建设,查疏漏,补短板,对不重视、预防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镇,要加强督查督办,限期整改;要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特殊预防作用,及时遏制和震慑犯罪,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要加强与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协作配合,大力开展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要综合采取预防检察建议、预防告诫、预警预测等措施,帮助发案单位加强预防网络建设,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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