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宝鸡市凤翔区人大网站!

监督纵横


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09-10 | 浏览:3173次 ]

9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王翔带领检查组,对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利明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县国土局、卫生局、国税局等地,实地查看了全县“两法”衔接工作以及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随后,召开了县“两法”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全县20个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县检察院检察长韩利明所作的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同志围绕我县“两法”衔接工作情况以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座谈发言,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翔作了总结讲话。

检查组认为,我县“两法”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精神,积极落实2011年中办八号文件《关于加强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积极主动,探索实践,锐意进取,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启动早、行动快、效果好。一是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两法”衔接工作,县检察院和法制办具体牵头实施,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协调指导推动“两法”衔接具体工作。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健全了案件移送的审批、备案和审查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衔接工作制度,为推动我县两法”衔接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搭建平台,资源共享。我县在县检察院和县政府法制办建成了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监督管理平台,将全县20家行政执法单位立案、办案情况录入信息平台,实现了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执法单位案件信息资源共享,“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督查有力,效果良好。“两法”衔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案件查办情况,研究衔接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同时以开展衔接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各类行业专项整治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各类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的查处及衔接工作的监督,确保了“两法”衔接有序推进

检查组指出,虽然我县两法”衔接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以下困难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明确。一些执法单位对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职责不够明确,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不够平衡。二是工作机制运行不畅。在案件实际执行过程当中,行政执法单位与司法机关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没有完全形成整体的工作合力。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不够及时,相互衔接还不够紧密。三是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大。两法”衔接缺乏统一的领导和协调,对于案件的查办和移送工作的监督检查还未形成常态化机制,缺乏有效的强制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我县部分行政执法机关专业性执法人员较少,有些执行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相对较低,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检查组要求,要针对全县“两法”衔接工作存在困难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积极整改落实。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府法制办等要高度认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深化改革、服务大局、维护稳定”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的最佳效果。同时,要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和”两法”衔接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对两法”衔接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体系。两法”衔接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检查、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强化监督工作力度,通过监察决定、监察建议等方式坚决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县公安机关要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自身立案监督。县法制办要建立常态化的两法”衔接监督检查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三要强化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分工,主动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紧密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与司法机关的联系沟通,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县检察院牵头制定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对重大案件线索进行提前介入研判,并联合公安机关协助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及时固定和保全证据,确保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和证据的合法性,缩短移送时间,保障符合追刑标准案件的有效衔接,提高执法效能。四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根据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司法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对司法工作人员加强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增强所掌握法律法规的系统性,便于具体案件移送的沟通协调。要积极开展对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有关两法”衔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明确衔接工作的标准与要求,增强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规范移送案件,不断提高两法”衔接工作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