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县贯彻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04-28 | 浏览:3435次 ] |
检查前,检查组利用半月左右时间,分别深入县公安局,长青、柳林、横水等10个派出所进行了前期调研,查阅资料60余份(件),查看治安管理现场27处,召开座谈会15场(次),初步掌握和了解了县政府贯彻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情况。 当天,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县公安局城关、纸坊派出所、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行政拘留所等进行了现场检查。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岳鹏关于县政府贯彻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及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座谈会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翔作了总结讲话。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有力地查处了各类违法行为,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领导重视,学习培训到位。县公安局作为全县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专题部署,抓好落实;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纳入民警的普法重点和业务培训计划,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有效提高了基层民警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综合执法素质;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宣传宣讲该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举措有力,执法程序规范。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自由量裁权参照执行标准》和《执法质量竞赛实施办法》,规范办案程序、准确执行案件裁量标准、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对每一个治安案件进行审核评判,评定等次;认真执行兼职法制员、执法考核、案件五级审核把关、网上执法办案、办案场所保障等制度,有效避免了随意执法、滥施处罚现象,极大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狠抓落实,执法效果显现。县公安局依法对影响治安大局的危爆物品、毒品、赌博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综合运用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法定处罚手段,依法惩处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的治安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了震慑力,执法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量罚适当,案件查办质量高,效果好。自2012年至2014年全县共查处治安案件2439起,处罚各类违法人员3241人,其中,治安拘留1031人,罚款1623人,警告84人,治安调解742人。 视察组指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宣传形式和方法较为单一,内容还不具体,泛泛要求的多,对法律条款的具体解释少;宣传对象针对性还不强,特别是对远离城镇边远山区的群众、广大青少年、社会上的无业人员跟进宣传不够;对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宣传还不到位,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二是执法过程中存在轻教重罚、轻调重处的现象。在执法过程中还一定程度存在注重处罚而忽视教育、注重处罚而忽视调解的现象,特别是对于青少年违法行为的法制教育还不够耐心,对于侵犯财产类案件,发挥治安调解作用不够。三是执法细节不够规范。受人力物力的限制,有些基层民警执法过程中没有现场应用录音和摄像设备,取证不齐全,送达法律文书不规范,送达不到行为人对象,对治安处罚违法行为的告知范围不全面,不到位。四是执法力量不足。县公安局实有警力234人,占全县人口的万分之四,远低于全省万分之八的比例,基层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制约了治安案件的查处率,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同时广大民警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新入职的新警的执法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视察组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存在问题,强化思想认识,积极改进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落实,为冲刺陕西“十强县”,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三个凤翔”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要深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县政府要不断创新和改进宣传的方式方法,调动各界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发挥好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组的作用;采用典型宣传、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要深化宣传内容,细化宣传方案,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处罚标准、典型案例等制作成影像图书资料,用简洁、直观的图文代替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使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特别要对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题宣传;要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对广大农村边远地区群众、社会无业人员和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拓宽普及范围,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二要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查办案件质量。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把好执法办案证据关,法律文书送达关,准确全面地将治安处罚违法决定告知事项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切实做到依法办事;要坚持实体程序并重,做到教育处罚有机结合,增强人权意识、证据意识、时限意识,提高办案质量;要严格执法监督,严把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健全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推行由案件主办人、兼职法制员、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室、分管局领导“五级把关”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执法问题,确保公正执法,杜绝主观随意性办案和办人情案;要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将治安管理处罚执法过程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要加强协作配合,营造良好执法环境。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机制,检察、公安、学校、家庭、社会各方联动,努力形成公检法司各方参与、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防控格局。要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及司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执法合力,实现整体执法效能;基层派出所要与镇司法所、法庭和村级警务室紧密联系,运用综合手段调解社会矛盾,把法制教育贯穿执法始终。要切实加大治安预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的作用,定期做好维稳排查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校园、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的防控管理。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职能所室的协作配合,针对治安案件的处罚管理群策群力,分工协作。四要注重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民警队伍的教育培训,灵活培训形式,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切实增强公安干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警力配备的政策要求,整合警力资源,采取轮值轮训轮岗锻炼等办法,在县域内公安局各派出所、各警队之间合理交叉调配使用警力,最大程度地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要完善执法保障机制,重视解决基层警力、经费不足问题,逐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切实加强执法保障,公安局机关要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警务装备和资金,努力改进基层所队办案条件,提高信息化水平,为我县治安维稳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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