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04-23 | 浏览:1369次 ] |
视察检查前,视察组利用一周时间,深入田家庄镇、唐村社区社保中心,红化社区、东关社区居委会,寺头村、大唐村等地,认真开展前期调研,查阅了相关资料,分层次召开了5场次座谈会,参与座谈的群众代表和低保户代表达110余人,同时,视察组还参加了田家庄镇寺头村低保公开评审会,在南环路社区召开了城区四个社区居委会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我县低保工作运行情况。 视察中,视察组分别深入县低保中心、陈村镇社保工作站、陈村镇庞家务村、城关镇东关社区实地查看并全面了解了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戴慧萍的专项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运行现状及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座谈会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翔作了讲话。 视察组对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全面落实低保政策,不断规范管理程序,积极配套低保资金,着力完善保障制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呈现出各级重视,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社会反响好的特点。一是推进机制逐步健全。形成了政府领导包片、部门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的三级联动机制,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社区(村)全面推行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公开评议形式,评议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二是动态管理运行良好。按季度、半年和年终,主动上门进行全面审核保障对象,保证有进有出,有升有降;设立了举报投诉意见箱、公开了举报电话,保证阳光透明;立足“一看、二问、三听、四评”形式,掌握情况,分类施保,效果较好。三是审批程序有序规范。能切实抓住关键环节,严把“调查关、评议关、资料关、信息比对关、公示关”等五个关口,较好地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做到了应保尽保。 视察组指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与幸福凤翔建设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宣传教育不够广泛。由于对低保政策、法规和相关操作性规章制度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导致在一些镇、村(社区)基层干部和城乡群众中对低保的范围标准、申报条件、审核程序、分类施保、管理制度等理解不全面、不准确。二是信息核查还不够准确。在城乡居民低保认定中,除特别困难群众外,部分相对困难居民的家庭收入缺乏有效的核查手段,特别在城区,由于居住人口复杂、流动人口较多,家庭隐性收入、隐性财产、隐性就业掌握难度大,城镇居民的审核难度尤为突出,三是部门配合仍不够默契。有的部门、企业、乡镇把低保工作当作业务主管部门的事,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不够,信息提供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个别相关部门、单位对辖区或系统内被保者的动态收入、隐性收入等情况的监控流于形式。四是工作机构尚不健全。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居民家庭信息状况核对中心尚未成立,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低保信息核对工作较其他县区相对滞后。同时,县、镇、村(社区)入户调查量大面宽,工作经费相对欠缺,对工作有效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 视察组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加以改进。一要加大政策宣传,确保深入人心。要把低保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围绕农村这个重点和城镇这个难点,深入、持久的做好宣传,做到宣传时间常态化;要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申请申报、审核审批、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低保政策、法律法规、操作程序等具体操作内容为重点,做到宣传内容具体化;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兴媒体和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地加大对各社区、镇村群众居住密集的重点部位宣传,同时,加大反面曝光的宣教力度,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化;要将宣传活动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将低保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确保入脑入心,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和监督低保工作的浓厚氛围,做到宣传效果社会化。二要严把程序标准,打造阳光低保。要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个人申请、村组摸底排序、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主管部门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力求通过程序的公开透明,达到结果的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村(居)委会调查评议公示和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的“两公示”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在今年评议工作全面铺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标扩面,提高评议质量。特别是要让一些公道正派、素质高、能力强、口碑好的群众参与评议,提升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和群众认可度。三要加强部门配合,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城乡低保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时间精力、保障措施、实际效果“五到位”;县住建、人社、公安、教育、税务、工商、工信、金融等部门要加大配合力度,畅通信息共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核定的准确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对辖区、行业和系统内的低保对象在政策、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激发“造血”功能,支持、鼓励和带动其自主创业,早日脱贫。四要加强机构配置,提供必要保障。年内,要按照陕政发2013(42号)文件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我县居民家庭信息状况核对中心,加强和充实我县低保中心工作人员力量的配置;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年加大工作运行经费的投入,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要分年度、分层次加大对民政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其既能把握政策,又能熟练操作,保证低保工作高效运转。五要严格检查督办,确保顺利开展。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运行的审计监督,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低保工作中重视不够、失职渎职、暗箱操作、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社会稳定的,坚决予以曝光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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